问题:
您好,我公司一件专利是通过代理机构提交,现在还未授权,现需要发明人顺序变更,是否可以不解除代理关系直接通过本公司的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提交著录项目变更?如果可以的话是属于普通变更还是第三方变更?
回答:
关于您公司专利发明人顺序变更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现有信息给出的回答:
是的,您公司可以在不解除与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关系的情况下,直接通过本公司的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请。发明人顺序的变更属于著录项目变更的一种,可以通过专利局提供的正规渠道进行申请。
这通常属于普通变更。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普通变更指的是由当前的权限人(即当前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交的变更请求。由于您公司是要通过本公司的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提交变更申请,且变更的是本公司的专利发明人顺序,因此这应归类为普通变更。
第三方变更则通常指的是由变更后的权限人(如新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交的请求,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非变更前后的用户提交的请求。但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并不涉及第三方,因此不属于第三方变更。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具体情况和专利局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提交申请前仔细阅读专利局的相关规定和指南,并咨询专利代理机构的意见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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