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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制度的具体规定及其适用情形有哪些

2024-08-14 13:27:32 作者:龙图腾网 来源:龙图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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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制度的具体规定及其适用情形,主要依据《商标法》及其相关条款进行阐述。以下是对该制度的具体规定及适用情形的详细分析:

一、商标撤销制度的具体规定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撤销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撤销的主体: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且限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2. 撤销的程序:商标局在收到撤销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九个月内,有特殊情况可延长三个月)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撤销决定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商标注册人将失去该商标的专用权。
  3. 撤销的后续处理: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二、商标撤销的适用情形

商标撤销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要素,且拒不改正的,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
  2. 注册事项变更未改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或者提出变更申请但未被核准,且限期不改正的,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
  3. 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是为了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4. 成为商品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撤销该注册商标。这是因为商标一旦成为通用名称,就失去了其作为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
  5. 违反禁用条款:如果注册商标包含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红十字标志等禁用元素,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可以依照法律程序予以撤销。
  6. 恶意申请或丧失新颖性:商标代理机构或代表人在申请过程中存在欺诈、隐瞒、恶意串通等行为,或者注册商标在申请过程中丧失了新颖性,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撤销该商标。
  7. 不合法注册:如果注册商标存在伪造证明文件、抄袭他人作品等不合法注册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撤销该商标。

综上所述,商标撤销制度是为了维护商标注册的严肃性和商标的正常使用秩序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其适用情形涵盖了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事项变更未改正、连续三年不使用、成为商品通用名称、违反禁用条款、恶意申请或丧失新颖性以及不合法注册等多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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