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六八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平遥牛肉、广灵小米、山西老陈醋、大连海参、盘锦大米、金华火腿、丰城冻米糖、赣南脐橙、高安腐竹、广昌白莲、婺源绿茶、陈集山药、东阿县阿胶、景芝神酿、龙口粉丝、日照绿茶、道口烧鸡、范县大米、西峡香菇、信阳毛尖、永城面粉、观音湖绿茶、三湖黄桃、神农百花蜜、沩山毛尖、宜章红炮、合浦大月饼、横县茉莉花茶、六堡茶、河西走廊葡萄酒、会宁胡麻油、金徽酒、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盐池滩羊等 34 个产品的 70 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70 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
70 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各地方有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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