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三O六号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提交的“北京2022 年冬奥会标志”予以公告。
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 10 年。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 2022 年冬奥会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 年 4 月 17 日
附件
北京 2022 年冬奥会标志
第 A00019 号
扫一扫,加我微信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
用户名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