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0月底通过电子平台给专利缴费,收到收据后才发现缴费人信息填写错误,收据上的缴费人信息错误,收据没法入账,希望领导帮助解决一下。
回答:
更改收据抬头应满足:
(1)需更改抬头的收据原件;
(2)自缴费日起一年内发生的业务;
(3)通过邮局、窗口现金、POS方式缴纳的费用收据;
(4)个人抬头改为公司抬头,代理公司抬头改为单位抬头,公司名称个别字录入错误;
(5)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未报销财务证明,证明文件中需说明办理原因和要求更改的收据信息。
满足以上条件的缴费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携带证明资料前往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办理更改收据抬头手续,也可通过信函递送材料和办理手续。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后,在原收据上手工修改收据抬头并加盖收费业务专用章。对于一次修改收据抬头数量较多的,由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出具相应证明。
具体手续请您拨打我局收费咨询电话010-62356655转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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