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利号2017207158212第四年缴费900元,但是备注错了专利号,那笔钱怎么退回来,我打银行电话没有人接,又不知道去哪里申请退款。专利局反应,这笔钱还没收到,该怎么办?
回答:
通过银行缴费的(包含网银转账等),汇款当天最迟不超过汇款次日需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http://fee.cnipa.gov.cn)补充缴费信息。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规定,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无号或号错,将直接导致退款。
缴费人对多缴、重缴、错缴的专利费用,可以自缴费之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请求。提出退款请求的,应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或邮局/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等证明文件。提供邮局或银行的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经出具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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