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在缴纳专利申请费时附言栏少写了申请号(201910034482.8),请您给予补正一下。我的汇票号码是:19121936276156。我汇出日期是2019年1月27日11时,昨天我已将汇单复印件寄给了贵局收费处。我不知道这些补正措施能否解决我的问题,如果不能,请您通知我,我重新再汇款。
回答:
缴费人通过银行汇付的,应在汇款当天最迟不超过汇款次日补充缴费信息,补充缴费信息的方式如下:登陆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http://fee.cnipa.gov.cn)进行缴费信息的补充;通过传真(010-62084312/8065)或发送电子邮件(shoufeichu@sipo.gov.cn)的方式补充缴费信息。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规定,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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