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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观专利交了申请费,目前是审核阶段,但由于产品外观作了小改动,与原先申请时外观不同,是否可以增加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呢?如果不行,有什么办法可以处理呢?谢谢!
回答: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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