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知识百科 > 

国知局热点回应:为何费减备案成功了,但提交申请后却收到了“不同意减缴”的《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2022-07-22 15:52:04 作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2190

问:为何费减备案成功了,但提交申请后却收到了“不同意减缴”的《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答:出现这种情况,其中一种原因是由于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请求书时,漏填了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229号公告《关于调整专利费减相关业务办理方式的公告》在第三条中规定:“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也就是说,费减备案成功后,请求书中必须要填写“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并且要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申请人勾选后,系统会通过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与费减申请中的记录进行关联,如果关联成功则费减就会成功。

现实中,出现不同意减缓的情况,通常要么是申请人忘记了勾选,要么是没有填写号码或代码。尤其是很多个人申请人,在填写了发明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号码之后,有时会漏填申请人信息。而申请人身份信息是用来与费减资格备案系统中进行比对的,如果漏填,那么即使费减备案成功,也无法进行比对,进而不能同意费减。因此提醒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请求书时,请务必注意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不要遗漏。

相关案例:国知复专[2020]0146号。


扫一扫,加我微信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及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上一篇:国知局热点回应: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时写错专利号,错缴了年费,是否退还
下一篇:国知局热点回应:为何费减备案成功了,但提交申请后却收到了“不同意减缴”的《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

欢迎登录

30天内自动登录

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注:已绑定手机号的,可通过短信登录后修改密码)

欢迎注册

验证码5分钟内有效

设置信息完成注册

手机号绑定多个账号

申请试用

验证码5分钟内有效
*标题分类
  • 买专利
  • 找服务
  • 提建议
*咨询内容
内容不能为空!
*您的称呼
内容不能为空!
*联系手机
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格式的手机号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咨询内容
内容不能为空!
*您的称呼
内容不能为空!
*联系手机
请输入正确格式的手机号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