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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九四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亳菊、即墨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两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1. 亳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2.即墨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2022 年 7 月 20 日
相关链接: 1. 亳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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