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有一项实用型发明专利,在交纳专利登记费、年度管理费、专利证书印花税时遇到一些问题,向你们反映,希望能引起重视。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通过邮局交纳,工作人员告诉我不能超过30个字,没办法又通过银行,银行也告诉我不能超过30个字,只能再次与专利局的工作人员联系,说可以简写,可是简写也写不下通知里要求的填写内容。难道咱们就没有与银行沟通过,你们的这样要求让我们发明人很为难!真该改改啦!为了汇款与你们的工作人员不只一遍地沟通,最后还要把汇款的凭证再通过传真传过去,传过去后再打电话核对,核对后告诉我要到下周一查汇款到帐情况。
回答: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或者汇款用途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以及分项金额。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
通过银行汇款,应在汇款当日发传真,将汇款单复印件及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分项金额、汇款人姓名或名称、收件人姓名、邮编、地址及联系电话,发至收费处传真:010-62088065,并当天拨打010-62088166进行确认。
网上银行汇付,请参照银行汇付方式办理。
您可联系我局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如何简写相关留言信息,电话:010-62356655。
扫一扫,加我微信
用户名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