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在独占使用一项专利,现在遍地都是侵犯我专利权的人,我去区局,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权利查处,要市局才可以,而且市局人手也很少。维权困难。
回答: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由地方专利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负责。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您的问题需咨询地方专利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有关侵权的判定问题,我们也建议您拨打知识产权维权热线12330,争取得到他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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