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是湖北恩施一个卖手机个体工商户,在今年5月28号收到武汉中院寄来传票,是一个深圳自拍杆厂家(外资公司:深圳源德盛塑胶电子公司、法人刘向东),起诉我们一起有15家商户侵犯了专利权(专利号ZL201420522729.0),要求赔偿5万元人民币,一个自拍杆零售价才15元,一年卖不了5个,获利不到100元,对方动用了一个律师团队,一个公证处,不远千里取证,一个小地方前后有55家被起诉,我们一个偏远小山村,根本无法识别自拍杆专利,更不知道违法了,对方起诉地方距离我们有1300里路,律师电话留在起诉书上,主动打电话要求我们私了。我们看了网上,全国现在有4000家商户被起诉,获利上亿元,知情人士说,现在厂家不以生产和拓展市场赚钱(律师与厂家各百分之五十),上个月宜昌就获利43万左右,主要靠全国打官司获利,耗费了国家大量的公共资源,为一小部分人获利,不诚信不友善有违背市场规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利是为了更好保护市场,拓展市场,增强市场活力,如果性质发生扭曲和改变,专利应该无效。
回答:
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具体手续如下:
(1)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填写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且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无效宣告请求费发明专利权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元。
(2)下载表格,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cnipa.gov.cn)→“政务服务平台”→ “表格下载” →“与专利申请相关” →“复审及无效类”选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下载链接为: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92/index.html 。表格背面有说明和注意事项。邮寄应当用挂号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邮编:100088。
(3)提交资格证明一式一份:
请求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求人为公司的需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扫一扫,加我微信
用户名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