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现在的发明专利保护年限不太合理,所受20年的保护年限与实用新型的10年相比,其创造的价值与获得保护期限不太匹配,实用新型通常半年可下,而发明却一路艰辛,常2至5年甚至7年8年才下,由于保护期从申请日起算,除去审查时间所获得的真正保护期已所剩无几,好些发明专利又是个人发明,在未取得专利权前是很难实施的,即使取得专利权但还有一段转化时间,这些时间极大的降低了发明专利的价值,从而降低了专利投资人的积极性,阻碍了专利的转化,发明专利与著作权的保护相比就更显委屈,一个极大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发明创造其受保护却远不如一个娱乐性的普通著作,这些问题严重的拖了现今万众创新的政策后腿。
回答:
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同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受申请量、申请材料撰写规范和其它诸多因素的限制,在符合专利法的条件下发明专利申请一般3年左右的时间可以被授权,实用新型半年到一年左右,外观设计半年左右。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详细内容请参阅《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76号),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17/6/28/art_74_27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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