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扫一扫,加我微信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
用户名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