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知识百科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条--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保密审查

2022-08-31 13:52:14 作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2164

 第九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依照本细则第八条规定递交的请求后,经过审查认为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出保密审查通知;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通知进行保密审查的,应当及时作出是否需要保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6个月内收到需要保密的决定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及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扫一扫,加我微信

上一篇: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职务发明创造范围
下一篇: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细则所称申请日规定

免费咨询

内容不能为空!
称呼不能为空
请填写正确的电话!
隐私保护中,请放心填写,我们会致电为您解答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

欢迎登录

30天内自动登录

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注:已绑定手机号的,可通过短信登录后修改密码)

欢迎注册

平台账号服务需要联网,并获取您的账号、所在区域、浏览器设置信息,以及您主动上传的个人基本资料和身份信息等。点击“注册”,即表示您同意上述内容及用户服务协议

设置信息完成注册

手机号绑定多个账号

申请试用

平台账号服务需要联网,并获取您的账号、所在区域、浏览器设置信息,以及您主动上传的个人基本资料和身份信息等。点击“提交申请”,即表示您同意上述内容及用户服务协议
*标题分类
  • 买专利
  • 找服务
  • 提建议
*咨询内容
内容不能为空!
*您的称呼
内容不能为空!
*联系手机
请输入正确格式的手机号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咨询内容
内容不能为空!
*您的称呼
内容不能为空!
*联系手机
请输入正确格式的手机号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