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龙图腾网
科技服务
专利交易
成果转化
商标交易
IPTOP
新闻资讯
关于我们
买专利
找服务
登录
免费注册
退出
查看详情>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知识百科
>
国防专利条例第五条--国防专利权保护期限
2022-09-02 10:50:14
作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3292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及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上一篇:《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在华保护的国外地理标志产品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下一篇:国防专利条例第四条--不得申请国防专利的发明
相关推荐
申请日
关于《国防专利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防专利条例第三十五条--国防专利条例有专门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国防专利条例第三十四条--向国防专利机构申请国防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国防专利条例第三十二、三条--侵犯国防专利权界定和解决办法
国防专利条例第二十六条--国防专利指定实施的实施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决定
免费咨询
内容
内容不能为空!
称呼
称呼不能为空
电话
请填写正确的电话!
隐私保护中,请放心填写,我们会致电为您解答
免费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