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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条例第三十条--律师事务所从事代理专利规定

2022-09-02 10:27:24 作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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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开展与专利有关的业务,但从事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业务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商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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