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知识百科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修改按照规定提交替换页

2022-09-01 08:47:25 作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1925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及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上一篇: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界定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第十五/六条)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

欢迎登录

30天内自动登录

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注:已绑定手机号的,可通过短信登录后修改密码)

欢迎注册

验证码5分钟内有效

设置信息完成注册

手机号绑定多个账号

申请试用

验证码5分钟内有效
*标题分类
  • 买专利
  • 找服务
  • 提建议
*咨询内容
内容不能为空!
*您的称呼
内容不能为空!
*联系手机
请输入正确格式的手机号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咨询内容
内容不能为空!
*您的称呼
内容不能为空!
*联系手机
请输入正确格式的手机号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