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商标转让申请是一个涉及特定程序的过程,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下是撤回商标转让申请的一般步骤和要求:
1.确认撤回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裁定之前,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撤回其评审申请10。
2.准备撤回资料
商标转让申请书:明确表达撤回意愿。转让双方的营业执照:证明双方的身份和合法性。代理委托书(如果适用):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撤回申请,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3.提交撤回申请
自行提交: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注册大厅办理。委托代理:也可以委托在商标局有备案的专业代理机构办理。
4.完成流程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撤回资料提交给商标局。领取受理通知书: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会发出受理通知书。领取核准证明:如果撤回申请被接受,商标局会发放准予撤回的证明。
5.注意事项
共同同意:撤回申请需要转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间限制:撤回商标转让申请通常需要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裁定之前进行。一并转让: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10。处理时间: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10。
6.法律规定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5。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如果您正在考虑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法律顾问或直接联系当地的商标注册机构以获得最新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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