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五三四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资溪白茶、万载南酸 枣糕等 2 个产品的 2 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 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 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 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 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2 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 年 6 月 23 日
附件
2 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扫一扫,加我微信
用户名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