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请问专利已进行授权办理缴费并已下证书,但授权办登还未届满,本申请是否还可以进行分案?
回答:
在专利已进行授权办理缴费并已下证书,但授权办登还未届满的情况下,本申请是否还可以进行分案的问题,需要根据相关的专利法规和实施细则来具体分析。
首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可以主动或者依照审查员的意见提出分案申请。在授权办登期限未届满之前,即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内,申请人是有权提出分案申请的。这是因为分案申请是申请人对原申请中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部分进行拆分,以符合专利法关于单一性的要求。
然而,也需要注意到,一旦授权办登期限届满,或者原申请已被驳回、撤回或被视为撤回且未被恢复权利,一般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请。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原申请已被驳回但尚未生效(包括复审期间和行政诉讼期间),或者原申请已撤回但仍在恢复期限内,申请人仍然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授权办登还未届满,因此您仍然有权提出分案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且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费用缴纳等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分案申请作为一种特殊的专利申请方式,其审查和授权过程也需要遵循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在提出分案申请前,建议您仔细了解相关法规和实施细则,确保分案申请符合法律要求。
综上所述,在授权办登期限未届满之前,您仍然可以提出分案申请。但请务必注意遵守相关法规和实施细则的要求,以确保分案申请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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