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战略实施,11月以来,青海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第70次会议、省政府常务会第20次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工作汇报,省委书记陈刚和省长吴晓军分别对新形势下加强全省知识产权全链条各环节工作提出要求。
省委常委会议强调,要按照《纲要》部署,围绕“卡脖子”技术加大科技攻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提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注重发挥比较优势,聚焦盐湖、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不断让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要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年度检查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等保护体系,开展《纲要》贯彻落实情况评估。要聚焦青海省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有效对接。要锚定“推动一批专利实现产业化”目标,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最大限度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巩固知识产权保护三级联动机制,推动建立良性互动、有机合作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机制,全方位保障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将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稳步推进《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统筹谋划,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织密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扎实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资源供给,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文化建设,全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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