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问题:
关于审查过程中通知书的审查时限,是否可以进行二次延期请求?是否所有通知书均可以请求二次延期,是否会有特例?
回答: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申请人因正当理由难以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提出延长期限请求。有关延长期限请求的处理,适用本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第4节的规定。延长的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计算。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对同一通知或者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
扫一扫,加我微信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
用户名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