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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批相关

2024-06-21 10:18:46 作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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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审查过程中通知书的审查时限,是否可以进行二次延期请求?是否所有通知书均可以请求二次延期,是否会有特例?

回答: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申请人因正当理由难以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提出延长期限请求。有关延长期限请求的处理,适用本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第4节的规定。延长的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计算。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对同一通知或者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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