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国内专利申请提交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要求优先权进入其他国家申请专利是否必须先做保密审查请求,还是默认通过保密审查请求
回答:
国内专利申请提交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要求优先权进入其他国家申请专利,通常需要先做保密审查请求。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中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并依照该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后,再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即需要进行保密审查。这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被泄露。
在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外国专利时,如果申请人希望享有在中国的优先权,那么他们需要在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后,并在优先权期限内(通常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起6个月内),向外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并同时或在此之前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密审查请求。只有在通过保密审查并获得批准后,申请人才能够顺利地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综上所述,国内专利申请提交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要求优先权进入其他国家申请专利时,通常需要先做保密审查请求。这是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举措。同时,申请人也需要注意时间要求、费用问题以及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来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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