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我们需要拍卖公司名下的专利,但是专利目前在网站上显示的法律状态是“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请问这种情况能否使专利恢复正常?如果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能够变成正常的法律状态,谢谢!
回答:
作为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处理公司名下的专利时,遇到专利显示为“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的法律状态,确实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尝试恢复专利的正常法律状态。以下是详细的恢复步骤和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专利权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了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请求恢复权利。具体到未缴年费的情况,如果专利权人(在此情况下为破产公司)未按时缴纳年费,可以在规定的补缴期限内补缴年费及滞纳金,以恢复专利权。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的遵循,破产公司名下的专利有可能从“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的法律状态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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