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中的“禁止权”与“使用权”是商标权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各自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和作用。
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项权利体现了商标权的排他性,确保商标注册人可以独占性地使用其商标,并阻止他人非法使用。
1.侵权诉讼:当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商标注册人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2.海关保护:商标注册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一旦发现侵犯其商标权的商品试图进出境,海关可以采取扣留等措施。
3.市场监督: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上存在的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4.在线投诉:对于网络平台上的侵权行为,商标注册人可以向平台发出侵权通知,要求删除或屏蔽侵权内容。
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这是商标权的核心,赋予了注册人对其商标的直接控制权。
1.商业标识: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其商品、包装、广告宣传中使用商标,以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
2.商标许可: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许可协议,允许他人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其商标,从而获得经济利益。
3.质量控制:商标注册人有权对许可使用的商标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所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达到一定标准。
4.商标维护:商标注册人需要积极使用其商标,否则可能面临因未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
1.效力范围:使用权关注的是商标注册人自身的使用行为,而禁止权则是针对第三方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
2.目的:使用权旨在确保商标注册人能够自由地使用其商标,禁止权则旨在保护商标的唯一性和防止混淆。
3.法律效果:使用权通常与商标注册人的商业活动直接相关,禁止权则更多体现在制止侵权行为和维护市场秩序上。
在实践中,商标注册人需要同时行使使用权和禁止权来全面保护其商标权益。如果遇到具体的商标侵权问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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